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近日發布的通知,為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,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《職業病醫院基本標準(二級、三級)》,對二級、三級職業病醫院的床位、人員、設備按照目前職業病醫院基本需求和發展前景等提出明確要求。
隨著生態環境、生活方式和職業性疾病譜的不斷變化,職業人群的健康面臨多重疾病威脅并存、多種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復雜局面,職業病發病日趨多樣化、復雜化,廣大勞動者健康服務需求不斷增長。
根據標準,二級職業病醫院要求住院床位總數在100至199張,至少設有職業病科、內科、耳鼻咽喉科(應當設置聽力檢測室)等關鍵科室,并至少有5名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師。
三級職業病醫院要求住院床位總數在200張及以上,其職業病科應當包括職業中毒、塵肺、放射病、物理因素損傷、職業健康監護、肌肉骨骼疾病等專業,并至少有10名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師。
值得注意的是,二級、三級職業病醫院在人員配置上均提出了“每床至少配備0.7名衛生技術人員”及“每床至少配備0.4名護士”的硬性指標,并突出強調科室負責人的專業技術職稱要求,從軟件上保障了醫療服務的專業質量。